焦氏易林注

第17章(2/4)

曰扶首来会,以艮为扶,互坎为首,巽为丝缕,故必曰扶首乃切。此则震为覆艮,艮为手。《公羊传·僖三十一年》何休注此句云:侧手为肤,按指为寸,艮覆象,侧手,按指故必曰肤寸方切,或者不论何卦谓扶首是肤寸非者,殊不知林词林字皆由象生也。

遁。路多枳棘,步刺我足。不利旅客,为心作毒。详《屯》之《贲》。

大壮。虺蝮所聚,难以居处。毒螫痛甚,疮不可愈。通《观》。巽为虫、为虺蝮。坤聚,艮居,坤害,故不可居。坤阴为毒螫,艮为节、为疮,坤丧,故不可愈。首句依宋元本,汲古作虺蛇求聚。

晋。麟凤相随,察观安危。东国圣人,后稷周公。君子攸同,利以居止,长无忧凶。离文坤文,故曰麟凤、曰相随。离为观,艮安坎危,坤为国,离东,故曰东国。坎为圣,坤土为后稷,反震为周、为公,艮为君、为居止,坤为忧凶,离明在上,故不凶。周公下宋元本多共和政令四字,汲古无。察观,依汲古,宋元作观察。东国,依汲古,宋元本作东邻。

明夷。桀乱不时,使民恨忧。六趾为笑,君危臣羞。离为恶人,坤亦为恶,故曰桀。离为乱,坤亦为乱,艮为时,艮覆,故曰不时。坤为民,坎为忧,震为趾,坎数六,故曰六趾。震为笑、为君,坤为臣、为羞,坎险故危。桀,宋元作筑,依汲古本,六,依汲古,宋本讹立。趾,依元本,宋本讹祉,汲古同。《庄子》:"骈拇枝指"注:枝指,六指也。骈拇,谓足拇指连第二指也。又云二者或有余于数或不足于数,其为忧一也,六趾或为六指,六指屡见他林。

家人。黄帝所生,伏义之宇。兵刃不至,利以居止。详《屯》之《萃》。 宇,宋元本作宅,失韵。

睽。雀行求粒,暮归屋宿。反其室舍,安宁如故。详《比》之《巽》。屋宿反,依宋本,元本反作及。屋宿,汲古作喔嚅。如,依汲古,宋元本作无。又屋宿《比》之《巽》作孚乳,姑两存之。

蹇。太仓积榖,天下饶食。阴阳和调,年岁时熟。此用《履》伏象。艮为仓,震为榖,坤聚,故曰积榖、故曰饶食。坎为食也。坎为和,坤为年,岁艮为时。

解。干旄旌旗,执帜在郊。虽有宝珠,无路致之。详《师》之《随》。宋本作损林。

损。履尾蹈颠,坠入寒渊。行不能前,足踒不便。震为履蹈,艮为尾、为颠,坤为渊、为寒,坤下,故坠。震为行,艮止,故不能前。兑折,故足踒。尾,汲古作危,依宋元本。寒,依宋本,汲古作泉。行,依宋本,汲古作蹇,与下踒义复,故知宋本是,宋本作《解》林。

益。衔命上车,合和两家。蛾眉皓齿,二国不殆。巽为命,震口为衔、为上,坤为车,艮为家,正反艮相对,故曰和合两家。巽为蛾,艮为眉,震为齿、为白,故曰蛾眉皓齿。坤为国,数二,震乐,故曰二国不殆。此似有故事,待考。不殆,依汲古,宋元本讹率殭。

夬。吉日车攻,田弋获禽。宣王饮酒,以告嘉功。干为日、为吉,伏坤为车、为田,艮为禽获。干为王、干又为大明,故曰宣王。兑为饮、为告。干为功。吉日、车攻,皆《小雅》美宣王诗篇名,禽、攻为韵,与《易》《比·九五》象辞禽中韵正合。[尾按:此注出入特大]

姤。金帛贵宝,宜与我市。嫁取有息,利得过母。干为金、为贵、为宝,伏坤为帛、为我,巽为市。震为嫁、为生、为息。巽为母。金帛贵、与,依汲古,宋元本作重伯黄、作以。息,汲古作恩,依元本。利得,依宋元本,汲古作得利。母,依宋元,汲古作倍。

萃。延颈望酒,不入我口。深以自喜,利得无有。详《讼》之《益》。

升。牧为代守,飨食甘赐。得吏士意,战大破胡,长安国家。此用李牧事。坤为养、为牧、为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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