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我应该用跑的(2/3)
说书人这个职业,最烦就是下雨天。
每到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没人外出,更不会有人专程过来听书。
这样一来,自己就没了收入。
酒馆茶楼倒还有些人气,可在城西那种地方等同于赌坊、窑子。
别人快乐都来不及,谁会脑袋抽了过来听自己说书?!
虽然下雨天没有收入,但一日三餐还是要吃,否则哪来的力气去酒馆找身娇体柔的姑娘潇洒?
听说城西最近开了一家茶楼,品茶听曲面面俱全,姑娘们吹拉弹唱样样精通。等有了钱,定要去享受一番……王一春打定主意,从家中找出一只破了面的纸伞,站在房檐下开始摆弄。
这纸伞跟了他有些年头,从进入城西就一直带在身边,虽说破了一面,但雨天还是能用。
钱要花在刀刃上!
吃喝玩乐都不能满足,怎能在意其他物质生活。
这叫什么?
文人风骨而已。
王一春每每都用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并且认为说书只是兴趣爱好。
他的最终梦想是让城西所有妇女,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只可惜近些年来力不从心,每日操劳过度之后,都会感觉腰腹隐隐酸痛,好似跗骨之蛆般,根本无法甩掉。
如果我有昨日那位少年之体魄,定能策马奔腾,夜夜笙箫……王一春终于摆弄好纸伞,将破的一面甩到脑后,顶着暴雨出门而去。
这是去干嘛?
当然是吃饭啊!
五谷之食岂能说断就断,身体本就虚,更要多补补。
“去老头那里来壶清酒,在弄完阳春面,吃完到后院坐坐,不知道他这几天有没有弄来新的姑娘。”
王一春喃喃自语,顾不得溅在布鞋上面的雨滴泥泞,哼着俚语小曲,在错综复杂,宽窄不定的弄巷中来回穿梭。
恩?刚才是不是有个黑影飘过去了,后面还跟着一个蓝影?
王一春揉了揉眼睛,十分确认是自己看花了眼,随后继续赶路。
一刻钟后,他终于抵达了酒馆。
王一春刚刚露出笑容,准备以特有的醇厚声音,让掌柜知晓自己竟能在下雨天照顾生意。可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巨大的爆炸声传来。
紧接着,一根木刺不偏不倚扎在他的腿上,离子孙根仅有两指宽的距离。
“啊!”
王一春发出惨叫,仰头倒在泥泞地间,暴雨瞬间把他的衣裳染湿。
他看见前方跑来一人,正想抬手呼救,却被踩到手掌。再想喊出声音的时候,那人已经跑远。
“你怎么来了?”
王一春听见声音,迷茫的扭头望去,只见酒馆掌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蹲在旁边。
“不跟你说了,自求多福吧。”
掌柜丢下一句话,不顾王一春抬起的手,跑入弄巷当中。
你店被炸没了,后院娇滴滴的姑娘是不是也没了?
王一春下意识想要问出心中的想法,可腿部传来的疼痛却让他说不出任何话,只能尽力捂住伤口,防止流血过量。
砰!
脚印带起的水渍溅在王一春的脸上,他抬头,正好看见昨日少年。
“刚想去找你呢,你就出现了。”
周天意吐出一句话,张翕双唇时,竟有白气不断冒出,皮肤更是赤红无比,仿佛地府而来的恶鬼。
周天意见王一春面色苍白,腿根血流如注,当即伸手将其提起,另一只手激发出数道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