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为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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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捉影,可能还达不到,但是差的也不多。

  孙长宁走到虎尸体的边上,那手伸出来,在虎背上猛地砸了下。

  数骨裂声响起,虎尸的骨自然没有它活着时候坚硬了,当然具体为什么孙长宁也不知道,不过现在对于孙长宁来说,倒是个好事情。

  他要吃了这只老虎。

  食野兽之肉,补人身之气血,那古时候的练武人常有吃猛兽心脏的,为得是感受那种强大的心脏律动,而第二种就是源自于东土古人的种嗯,种谚语?

  所谓吃啥补啥啊!

  当然这是句调侃的话,有的人吃了辈子鱼眼珠子也没见视力提高,当然虎鞭壮阳这个确实是真的嗯,应该是真的。

  孙长宁的脑袋里胡思乱想,当然很快就把虎鞭的问题压下去了,那玩意自己现在可不想吃,关键的还是肉。

  “华南虎是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吧,我这口,少说也要判上三五年,全吃了怕是牢底坐穿了,不过在山里也没有办法,虎兄,借你肉用用了!”

  孙长宁自己嘴里嘟囔着,那五指硬生生的嵌入猛虎的皮毛下,那暗劲猛地发,施的就是刀抚鱼鳞的拳法。

  唰啦下,抓了手的毛,当然还有皮肉,那处的毛皮被撕开,鲜血流淌出来,那股腥味顿时四散开去。

  虎死掉的时间不长,身躯内的肉自然是新鲜的,孙长宁把那手毛甩掉,在四周找了个尖锐的石头,很快开始处理起这头虎尸来。

  火被升起,熊熊燃烧,而虎肉被孙长宁用木头穿起,放在火上熏烤。

  当然不会烤的时间太长,不然这和外头餐馆没什么不同了,只是稍稍烤烤,就把那些肉块吃下了肚子。

  在火上过下总是好的。

  孙长宁狼吞虎咽,练拳的人需要大量气血,古时候的练武人,顿饭能吃下两头羊,那气血越是强大,也意味着他越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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