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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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为什么爱丽斯·伯恩海姆能这么幸运被选为培根夫人,这倒是个问题。她是位前国会议员的女儿,父亲在她很小时便去世了。从父亲那里,她继承下来处价值6000英镑的房产和每年300英镑的收入。但年轻的爱丽斯所继承的遗产数额并不是很大,还不足以构成弗朗西斯必须娶她的理由。他所以要娶爱丽斯,就是告诉国王,自己永远不想获取皇室的继承权了。

  他是在爱丽斯继父家里首先看到她的。爱丽斯的继父名叫约翰·帕金顿,是个爵士,人很乐天派。培根偶尔去那里造访,可能主要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兴趣:园艺与风景鉴赏。弗朗西斯先生对爱丽斯当然也很感兴趣。那时,她的脸上“充满着青春的朝露”。显然,她“思维敏捷,口齿伶俐”,据达夫妮·莫里埃在《金童》记载,她“有定的知识,并随年龄的增长,人变得越来越有思想”。弗朗西斯对爱丽斯“思维敏捷,口齿伶俐”,很是欣赏,认为这是宝贵的素质。

  弗朗西斯很喜欢年轻女子,不仅在于她们的头脑灵活、机智,也因为她们更少偏见和僵硬、呆板。在他的论说集,有篇《论青年与老年》,其援引《圣经》的话说:“你们少年人要见异象,你们老年人要见异梦。”他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青年人是比老年人更接近上帝的,因为异象是比较异梦清楚的种启示。疑的,世情如酒,越喝越醉人。”他的确非常欣赏智慧和稳重,但他更把希望放在青年人的身上。

  富勒女士承认,培根由于选择了这样个人做新娘,给自己蒙上层神秘的面纱。如果她嫁给培根,那她将终止自己的全部学业,而她与这位哲学家、诗人兼作家的丈夫,在社会背景与生活经验方面,也有很多不同。

  从她的画像来看,爱丽斯不是个大美人,凯瑟琳·博在《弗朗西斯·培根传》,对爱丽斯三十几岁时的画像,做过番还算准确的描述:

  “她长着副椭圆形的脸庞,高鼻梁,大大的眼睛。嘴唇显得很坚定。黑黑的头发梳理得很服帖,盖在前额上。爱丽斯穿着很讲究,也很入时。她的那张脸和她所乘坐的四轮马车,都显示出她是个很能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甚至不用借弗朗西斯·培根什么光也可以很好地生活。”

  富勒女士从《奥瑟罗》找出段很有意思的话,该剧写于1604年,此时正是培根追求爱丽斯的时期。在《奥瑟罗》这出剧,奥瑟罗,这位摩尔族贵裔,正是苔丝狄蒙娜的父亲勃拉班修的朋友。年轻女人听着两个男人之间的谈话,她对奥瑟罗讲述自己的精彩人生经验深感着迷。她的想像力被激发起来,结果她成为爱情的追逐者。最有可能的是,爱丽斯也对这个与自己继父交谈的老家伙所具有的装满丰富思想的头脑所着迷。这点真是非常有趣,很值得深入地研究番。

  1606年5月10日,弗朗西斯·培根与爱丽斯·伯恩海姆结婚了。第二天,达德利·卡尔顿给张伯伦先生写了封信,这样描述结婚仪式:

  “弗朗西斯·培根爵士昨天与年轻姑娘在玛丽勒本小教堂举行了婚礼。他浑身上下穿着紫衣服,使他和他的夫人的衣服看上去都非常有品位,令夫人更添气质。”

  弗朗西斯的岳父大人帕金顿在自己家里举行了结婚晚宴。罗伯特·塞西尔先生此时已经是索尔兹伯里伯爵,他好像要利用这个机会再次侮辱弗朗西斯。他被邀请参加婚礼,但他却不露面,派了个秘书和另外两个骑士代为参加。这疑令帕金顿夫人非常失望。她本来为自己的女儿能够上层社交圈子感到万分高兴呢。很不幸,弗朗西斯的这位丈母娘要好好测试番弗朗西斯,他得用点手段才能使彼此的关系保持平衡。

  弗朗西斯选择穿身紫衣服作为结婚礼服,这是整个典礼最有趣的部分。早在个半世纪以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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