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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物质奖励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光曰: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以相保故也。
司马光先生继续用历史来演绎“名分”的至尊地位。
《左传》记载,卫国孙桓子率领军队攻打齐国,结果大败。新筑人仲叔于奚救了孙桓子命,孙桓子还不错,想报答救命恩人,决定赏赐于奚几座城池,特许他在那里收税收费收保护费,五十年不变。所谓食邑,就是封地,也叫采邑,士大夫在食邑内享有统治权力和收费权,连土地带人民都属于食邑主。食邑可以世袭,当然也可能在兼并和战争丢失掉。“五十年不变”当然是个玩笑话。秦汉以后推行郡县制,皇族子弟和功臣虽然也有食邑,但在其封邑内渐行政权,仅有收取赋税的权力。
孙桓子的奖赏没想到被于奚婉言谢绝了,估计这位老兄特有钱,不在乎物质奖励,他提出来要在自己的马车上装饰“繁缨”,这应该是种贵族身份的标志物。孙桓子听不用花银子就能办事,有这样的好事,于是马上就爽快地答应了。